产假国家法律的规定

法律分析:产假国家法律的规定,女性职工如果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的假期是15天。如果职工发生难产,可增加15天的产假。如果是多胞胎的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儿,可增加15天的产假。如果是怀孕4个月内发生流产的女职工,能享受15天的产假。如果是怀孕满4个月,但是发生了流产,职工可享受42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