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原因是复议时间未到!
复议,说白了,就是找其上级主管“投诉”。
复议得先把税缴了,把目前的争议先在“下达指令”的这一层级税局该办的事办完,这样才能申请复议,如果和该次查帐的税局做好沟通,事实证据清楚,就不会出现告知书了对吧,一但发出告知书,也就等同于这一级的税局要结案,证据已收集完毕,即使未来发生复议,“下达指令”的这一层级税局提交给复议的材料也就限于现有的材料;您可以申辩、也可要求听证,要是结果仍然支持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决定相同,您还是得先把税和罚款缴了。
要复议就变成找其上级主管,如果不把税和罚款交了,程序就不对;
如果大家都来这套,那基层税局做什么?每个案件都可以拖下去,反正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