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查到他人名下财产吗

律师可以查到他人名下财产。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必须该人存有财产争议,而且该争议经法院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要调查当事人房产的,律师就可以凭借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立案通知书等材料查询。如果需要查询当事人银行存款的,律师还必须持有法院的调查令。

律师查询对方名下房产的方法如下:

1、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准予会依法向房产登记部门调查;

2、申请法院出具律师调查令,律师可持调查令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或相应的档案馆查询被告的房产信息。律师调查令可根据载明内容查询被调查对象名下全部房产;

3、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持法院受理案件通知原件或应诉通知书原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及律师执业证原复印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持有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情况下,可直接以人或公司名称查房,即可查询名下在本地登记的全部房产信息;

4、如法院尚未受理,则部分地区允许律师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及律师执业证原复印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但不能以名查房,必须提供准确的地址或者产权证号。可查询房产网签备案、登记、抵押、查封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三十七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