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有效期多少年

民法典规定,应收账款有效期是3年,从应收账款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款项及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项目。

应收账款三年以上的怎么样处理?

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包括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