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承海外遗产?
问题:我们村镇很多人有海外亲戚,有的海外亲戚有很多财产。请问,如果海外亲戚去世,国内公民如何继承他们的遗产?
按照《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你可依法确定遗产所在地的国家法律,并依据其法律要求提供下述有关证件或资料:
①由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或行为、事实发生地(如婚姻缔结地、出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证明书或者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或者有关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这些公证文书一般还需取得有关国家驻我国使、领馆的认证或签证。
②委托书。继承人若委托国外亲友、其他继承人、中国银行、华侨团体、外国律师或我驻外机关代办申领遗产时,必须出具合法的委托书,它是受委托人以委托人名义申领遗产的身份证明。这一委托书也必须经过公证和有关国家驻我国使、领馆认证。
③其他有关证件,如死亡证明书等。
④遗产若是在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关系的国家,则可按有关司法协助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
上述文件和事项我国公民均可自己亲自去办,也可委托律师或他人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