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发展历史

1979年10月20日 国务院以国发 [1979]249号文件,批准在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局下建立“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站”。

1980年3月 国务院劳动总局发布[80]劳总锅字10号文件,将“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站”更名为“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安全监察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

1982年7月 国家劳动总局与国家人事局、科干局、编制委员会合并成立劳动人事部后,更名为“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

1984年7月 明确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中心为劳动人事部直接领导的局级事业单位。

1984年12月 劳动人事部批准更名为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

1988年9月 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国机编[1988]24号文件(关于劳动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将劳动人事部分为劳动部和人事部,原“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归劳动部所属,更名为“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为劳动部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1998年6月24日 根据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原“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随政府职能机构部门也正式划转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8年7月17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前来正式宣布接收“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

1999年3月15日 中编办发布中编办字[1999]15号文件,将原“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划归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原批150名事业编制相应划转。

1999年4月12日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质技监局人发[1999]98号文,正式通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划转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后,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

2002年2月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发布质检办人[2002]25号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更名及明确隶属关系的批复》的通知(中央编办复字[2001]227号)),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更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

2004年2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国质检人[2004]65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更名的批复》的通知中央编办复字[2004]8号)),批准“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更名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2007年8月7日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发布质检办人[2007]413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更名的批复》的通知”(中央编办复字[2007]90号)),批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更名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