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主观:
离婚债务纠纷有哪些处理原则:《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以夫妻***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同所有,***同债务***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同财产与***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同债务。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同债务。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同债务。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能给大家解答疑问。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夫妻为***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同债务应当***同偿还。***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