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起的老人是社会问题还是个人问题
“扶不扶老人”屡屡受到大众的关注,热度不减当年的彭宇案。现在,我们可以从网上看到各种调侃“扶不扶老人”的段子和一些老人倒地的新闻。如下面的段子“今天下大雪,刚才出门见一大爷摔倒了,我过去问道:大爷,我一月工资不到3000块钱,能扶您起来么? 大爷:小伙子,你走吧,我再等一会。 我:好勒,谢谢大爷! 天气虽冷,大爷的话却是暖暖的,满满的都是正能量”,新闻“中国老人在日本‘碰瓷’”等。
“扶不扶老人”为什么这么火,这是一件值得我们深思的事情。它究竟折射出了怎样的社会心理?普通的道德问题为什么会变成法律问题?这背后又是什么在作祟?
“扶不扶老人”的问题,首先潜在地折射出人们呼唤社会信任感的心理。德国哲学家康德有句名言: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普通大众并没有读过康德,但是也有自己心中的常情常识。即使在个人利益的重要性和正当性日益突出的今天,即使在包含风险、需要付出代价甚至牺牲的非常时刻,都会理性地肯定建立在常识基础上的道德价值。所以,“见老人摔倒扶不扶”并不会成为真正的问题,它反映的其实是人们面对的一个普遍困扰,即做人处处为难,做好人难上加难的现实。究其原因,最主要的还是整个社会普遍弥漫的不信任感,谁相信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过路人会送被撞伤的老太太去医院呢?在一个低度信任的社会里,人际之间缺乏对善行的起码理解,不相信世间有好人,不相信哪怕有限的善意,不相信别人哪怕是出于本能的同情;在一个低度信任的社会里,也缺乏对善行的实际追随,只把美德打入光环围绕的另册,需要时才拿出来点个赞,容易使道德变成技术、变成工具、变成粉饰太平的那盒“粉”;在一个低度信任的社会里,善只能单独前行,一路能走多久,承载多少,可想而知。
其次,它折射出人们对于道德和风险伦理评估之间张力的担忧。在义理矛盾冲突的背景下,在现代性社会的陌生人交往中,无论从行为本身还是行为可能导致的社会效果来看,行善还涉及风险伦理评估。德国图宾根大学著名哲学教授奥特弗利德·赫费在关于基因问题的道德研究中曾经引入风险伦理的讨论,他认为,基因研究是否值得,首先要研究风险的类型、危险的控制、可能的损害方式和损害出现的概率,可能的优点和优点出现的概率;其次,从可能的损害方式和损害出现的概率分析消极的利益期待,即损害期待;从可能的优点和优点出现的概率分析积极的利益期待,即优点期待。最后权衡得失,作出判断。不容忽视的是,基因研究的风险涉及一种决不与低等价值协商和妥协的内涵,因为拿去冒险的是身体和生命的基本权利,所以,禁止损害比有效的戒律具有优越性。这一伦理问题的应用性研究确实使空泛的道德议论变成实实在在的技术操作。问题在于,涉及日常生活中的善行,风险伦理的评估无法事先展开也无需展开,行善者在做出瞬间反应和选择前几乎没有时间思考代价、概率之类的问题,也无法做到精准计算,倒是如今的旁观者事中乃至事后的计较、评论和风险比照逼得当事人后怕,使行善也落入斤斤计较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处境。人们当然呼唤道德,但又觉得风险评估必不可少。这两者应当作何选择困扰着人们。我们不提倡无条件的牺牲,善行确实要与智慧和合理的手段结合。但凡事当前,如果人人都互相猜疑,失去本能反应,先作理性和经济的较量,眼开眼闭,错失有所作为的机会,那就说不过去了。
再次,它折射出人们对于在“利己主义”和“自我牺牲”之间进行非此即彼选择的担忧。“扶不扶老人事件”总能登上媒体排行榜,所体现的人际信任危机和风险伦理后置等问题,最直观的表达就是怕吃亏,怕被“讹上”,怕好人不长寿、坏人活不够。这说明,我们需要一个实现合理的风险伦理,与善行***生的互信互助的文化氛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总让行善者和老实人吃亏的社会是一个个人和集体、自我和他人对立的社会。这个社会之所以要不得,是人们总要在“利己主义”和“自我牺牲”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不想自我牺牲,就选择利己主义;不想选择利己主义,就只好自我牺牲,这是伦理学上道德两难的一种形式。在现实社会里,全然回避道德两难不大可能,但一个人如果在生活中经常碰到这种两难,一个环境如果让人们处处为难,这个环境就一定出了什么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中,善行固然值得自豪,但我们不能总让行善者无端经受各种风险的考验,这毕竟是令人痛心的事情。
总的来说,在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里,道德规范才比较容易作为一种合乎人性和常态的力量产生作用,才能降低其实现的风险和成本,人们才不会深陷在一些两难选择中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