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噪音扰民标准

居民住宅噪音扰民标准是指在居民区内,对于居民住宅内的人员正常生活、休息和工作造成噪音干扰的程度和时限的规定。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居民区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居民住宅噪音扰民标准如下:

1. 白天时间段:早上7点至晚上10点,噪音限值为55分贝。

2. 夜间时间段:晚上10点至早上7点,噪音限值为50分贝。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适用于居民住宅区的室外环境噪声,而不是室内噪声。对于室内噪声,通常没有明确的法律标准,但是一般认为,如果噪声超过60分贝,则可能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影响。

此外,对于特殊区域,如医院、学校、文化场所等,噪声标准会有所不同。例如,医院的噪声标准限制为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学校的噪声标准限制为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如果您感到受到噪音扰民,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他们将会派遣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您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1)“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