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人赔偿标准

摩托车撞人赔偿按照责任划分,有如下标准:

1、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比例赔偿。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2、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比例赔偿。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摩托车撞人的赔偿标准主要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三方面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其中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指的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