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要承担负债吗?
挂名股东不承担负债。
挂名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债务,但实际出资人存在出资瑕疵的,挂名股东也可能要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出资人未通过挂名股东实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则公司债务人可以请求挂名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挂名股东要承担责任如下: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一部分或一定数额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责任的有限性体现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承担责任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论挂名股东是否被认定为责任人,在其承担公司责任时承担的都只是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