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亿离婚最后的判决是什么?
目前还没有最终判决,女方还在上诉中
此后海淀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理由是在10年前,河北衡水法院已经判决双方离婚。昨天,二审法院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1月28日,当年审理此案的两名法官作出民事裁定书称,那份离婚判决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同年11月4日,河北衡水中院由院长签发了一份民事裁定书,称那份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称,“该判决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并裁定此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开庭后,宋雅红一方表示,由于河北衡水中院已经自查发现原审判决有错误并中止执行,因而此前海淀法院以河北衡水中院的判决作为依据得出的驳回裁定是错误的,因而应当先中止此案诉讼,待河北衡水法院再审案件处理完毕,确认衡水法院那份判决书的最终效力后,再恢复审理并做出相应的裁判。对此,刘宏赞律师表示,中止判决执行,并不否定该判决已经生效的事实,而且河北衡水中院再审的内容,也不包括双方的婚姻,只是就财产部分进行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