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值班律师的定义

答案:B、D

设置值班律师的目的是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的新发展。但是,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仅仅享有一定的法律帮助权,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A项错误。

既然值班律师可以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值班律师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时,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意见属于“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的应有之意,B项正确。

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国家专门机关及诉讼参与人。国家专门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中,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更不属于国家专门机关,因而值班律师不是刑事诉讼主体。C项错误。

值班律师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程序适用建议,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