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律相关的经典戏曲
文/石墨杨(shimoyang11)
“请石墨杨老师雅正——江隐龙”。看着江隐龙先生的亲笔书,心中感慨万千,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江隐龙先生曾任基层法官,业余笔耕不辍。在《法制日报》《法制周末》法律专栏及《文汇报》担任文化专栏特约作者,还是《澎湃新闻·私家历史》专栏作家。
《法律博物馆 文物中的法律故事 中华馆》这本书,是江隐龙先生用心搜罗了我国古代历史上极具代表性的20多件法律文物,如丹书铁卷、节钺、铜匦、登闻鼓等,并用生动的文字及精美的图片建成了一座法律博物馆,让读者通过阅读就能尽识法律之美。
01 玉玺 帝王的权杖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军阀与诸侯割据。如马腾、刘表、公孙瓒、以及袁绍和曹操等。这些诸侯手握重兵,有些还是皇亲国戚,但只有一个人敢第一个称帝,此人就是袁术,为什么他有底气称帝呢?在《三国演义》中讲,因为袁术拥有了传国玉玺。自秦汉易代后,玉玺似乎就是“天命权力证书”,得玉玺者得天下,而无玉玺者纵然成了皇帝也是“白板天子”。
玉玺的身价随着朝代更迭而逐渐失去其权杖的光环。明朝礼部尚书傅瀚说:“受命以德不以玺”,程绍有“至尊所宝,在德不在玺”,可以看出在明朝官员的眼中,玉玺已经不再是法统权力的证书。
尤其到了清朝乾隆皇帝的眼中,玉玺更成了一件普通的“玩好旧器”,在《国朝传宝记》中,这位“十全老人”以“君人者在德不在宝”八个大字,为玉玺做了盖棺定论,玉玺的政治权力史,由此画上了句号。
02 尚方斩马剑
在历史小说、戏曲、影视作品中,存在一件“上斩昏君,下斩佞臣”的神兵利器,这就是尚方宝剑。在经典喜剧电影《九品芝麻官之白面包青天》中,周星驰扮演的包青天看到嫌犯有权贵撑腰祭出尚方宝剑,连在官场久经风浪的李公公也着实吓了一跳。
细想之下,尚方宝剑之所以为人们所忌惮是因为是皇帝御赐,但是哪有皇帝会赋予别人斩杀自己的权力呢?如果“上斩昏君,下斩佞臣”只是文学夸张,那么尚方宝剑还存在吗?在书中江隐龙深入浅出地将文物故事娓娓道来。
03 鸣冤登闻鼓
在中国古代的官司中,不少人会想到“击鼓鸣冤”。草民受了冤屈,只要在衙门前击鼓,便会有“青天大老爷”出来主持公道。其实这个是误会:古代衙门门前的确有一面鼓,民众遇到急事击鼓,知县和理当升堂受理。不过,这只是遭遇紧急事件时采取的特殊程序,更多时候那面鼓是用于“播放”官吏“下班铃声”的工具。但“击鼓鸣冤”的确真实存在,而且是很多朝代正式的法律制度,只是这面鼓设在天子脚下、首善之区,鸣冤的对象则是皇帝而非一般的父母官。
04 甘遵生死状
状是中国法律领域最基本的文书类型之一,比如起诉状、上诉状、自诉状等。而在大众文化中,也有几个以“状”为名的“文书”,分别是军令状、投名状和生死状。
《三国演义》中,关羽立下过军令状,不过最后没有被问罪;《水浒传》中,林冲初上梁山便被要求纳投名状,虽然最终也没纳成;擂台比武常常出现生死状,最终也绝少有人以命相搏……
“状”这个庙堂气息十足的名字,在历史上是否存在,我们在《法律博物馆》这本书中可以找到答案。
无论是严肃的法条、冷峻的判决还是漫长的法制史,似乎都缺乏一种人间烟火的气息。幸好,在千百年的岁月积淀中,留下了无数珍贵的法律文物,在它们身上,我们能感受到法律的刚性与尊严,也能体会到法律的温度与博爱。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江隐龙先生头条号“切割地球”点击量破1亿,最高单篇问答点击量近1000万,“10万” 文章、问答百余篇,被评为“年度文化号”,入选“千人万元计划”、“青云计划”。“法律全能型”创作者。
我们从这本《法律博物馆 文物中的法律故事 中华馆》学习到了很多有益的法律文化知识,增长了知识与阅历,也积累了很多茶后饭余的谈资,岂不妙哉!
墨杨世无双,赠君一枝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