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什么赔偿金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有造成消费者实质损害,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如果造成消费者实质损害,可以要求损失三倍赔偿金。

法律分析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这是一项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规定。在国家传统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因此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国家民事法律的一项重大发展。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有:(一)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制作、发布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二)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表示;(三)冒用别人的注册商标;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的产地,冒用别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四)商品存在瑕疵面不予告知;(五)采取雇用别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六)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七)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面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八)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九)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十)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等等。欺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