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开车的条件

法律分析:驾驶证自学自考,在符合考驾照的年龄、身体条件的情况下,要向所在区域的车管所申请学习驾驶证明,有了学习驾驶证明,就可以按照要求进行学习和考试了。 自学用车应符合这些条件:1.非营运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投保交强险。2.随车指导人员应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包括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3.学员上路训练应通过科目一考试,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并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上路训练需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辆上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4.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内就进行驾驶学习。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