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砍树需要赔偿吗
视情况而定。
1、若属于他人有意种植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电力公司有权砍伐或修剪,并且不需要赔偿;
2、若属于电力公司征地等情况,需要砍伐树木的,应当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可以由电力公司,与树木所有权人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等确定。
供电所砍树赔偿标准大致如下:
1、所砍伐树木归树木所有者。
2、非经济树木:直径5厘米以下的,每株20元;直径为6-10厘米的,每株30元;直径为11-20厘米的,每株50元;直径为21-30厘米以上的,每株80元;直径为31厘米以上的,每株100元。
2、经济树木:直径10厘米及以下的未挂果每株50元,挂果每株200元;直径10厘米以上的未挂果每株80元,挂果每株300元;苹果、梨、枣类、挂果树每株在前面的标准上乘以1.5倍的系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