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短信庭审通知怎么确认

今天收到一网友的咨询,要求帮忙看下法院发的开庭通知是否真实,通知内容如下:

出 庭 提 醒

{案2022}豫刑豫初字第00039号

开庭日期:2022年3月21日

开庭时间:10:00:00

案由:信用卡透支

被告:王某

身份证:************

地址:高新区人民法院(以上人员需携带答辩状、身份证原件、等按规定时间准时出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和国《2010年3月15日公安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刑法196条信用卡规定》,法院拟对你及家人财产进行查封,法院将联合被告人当地派出所强制执行。并处三年到五年有期徒刑。详情请参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196条。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律师事务所:******。

很明显这通知不是法院发的,是他人假借法院的名义发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通过短信或者微信的方式进行送达,除非你之前已经去过法院核实案件情况、填写了地址确认书并同意法院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对你进行送达。而本案中,王某并没有去过法院,更没有填写地址确认书,所以法院不可能直接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开庭通知。如果没有填写地址确认书,法院要通过短信或者微信的方式进行送达的,承办法官事先都会先通过电话联系王某本人,确认王某身份并征得王某同意后才可能通过短信或者微信等方式进行送达。

从该通知的内容来看,也能看出这个通知内容漏洞百出,假得很明显:

第一,法院一般是通过“传票”的形式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信息,因此开头一般是“XXXX人民法院传票”,不可能写“出庭提醒”;

第二,该通知中注明的案件编号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三,案由也有问题,民事案件中涉及信用卡的只有“信用卡纠纷”这个案由,而刑事案件中涉及信用卡透支的罪名只有“信用卡诈骗罪”,因此通知上注明案由为“信用卡透支”不论不类,法院也不可能将案由写错;

第四,被告这个称谓也有问题,民事案件中是称“被告”,但是刑事案件中是称“被告人”,而该通知中案号是刑事案件的案号,但“被告”却是用民事案件的称谓明显相互矛盾,而且不管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传票中都不会注明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因此该通知中还明确了王某的身份证号码,明显是画蛇添足;

第五,开庭法院不具体明确,大部分地级市都有高新区人民法院,因此法院的传票中法院的名称不可能简写;此外,刑法的颁布者也并非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而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被告不到庭的法律后果是缺席审判,而不是查封被告及其家人的财产。

第六、该通知最后一句“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律师事务所”,这一句也暴露了这不是法院发的开庭通知,法院发通知,肯定是留法院的联系方式,不可能让给律师事务所联系。那可能有人问这是不是律师发的呢?当然也不可能,律师都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不可能发出如此不专业且有诸多问题的通知。

当然以上都是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发现的问题,一般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无法发现相应的问题,那么怎么来辨别那些通知是真实的呢?在此提醒,法院一般不会在没有电话联系的情况下直接通过短信或者微信等进行通知,如果你收到了类似的短信通知,不要慌张,也不要轻易相信,首先你可以看一下通知内容,回想一下你是否确实和他人发生了纠纷;如果确实发生了通知上注明的纠纷,那么可以电话联系该法院立案庭询问是否存在该案件,如果离法院近的话,也可以拿上身份证亲自到法院立案庭查询,如果确实查到了存在该案件,也不用紧张,可以根据原告起诉的情况做好应对措施,有条件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尽量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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