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具体如下:

1、劳动者是否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1)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举证责任是用人单位;

(2)无论是劳动仲裁阶段,还是诉讼阶段,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证据,用来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

2、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是否达到了严重程度:

(1)一般包括是否故意、多次、教育无效、严重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

(2)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有时并不能成为确定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是否达到严重程度的唯一准绳,应当按照正常情况的一般性的评判标准考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同时综合各项因素作出评判;

3、劳动者的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有无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实行的进行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的规范或规则,是用人单位将其劳动用工权和其他自主权制度化、规范化的明确、具体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