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尤其是双语教育质量不高,数量不达标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正确认识双语教育工作形势。自2004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下发以来,我区双语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双语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双语教育条件明显改善,双语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双语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9月,学前和中小学接受双语教育和民考汉的少数民族学生达到140.84万人,占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的55%。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双语教育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挑战。双语教师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双语教育教学管理不够到位,双语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不够规范,双语教育质量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双语教育质量已成为当前双语教育工作中最紧迫、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提高双语教育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汉兼通”人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双语教育的需求,已成为当前和今后双语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地抓好双语教育质量工作。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双语教育工作

2.科学制定双语教育发展规划。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双语教育发展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推进原则,科学制定本地双语教育发展规划。要科学确定双语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统筹兼顾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条件保障的能力,既要积极进取,不等不拖,又要实事求是,不急于求成,把握好节奏,安排好衔接,确保双语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要严格按照既定规划的目标和步骤,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双语教育工作。

3.合理选择双语教学模式。中小学双语教育分为两种教学模式:模式1,小学汉语、数学、科学、信息技术,初中汉语、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高中汉语、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其它课程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模式2,全部课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开设民族语文课程;不具备师资条件的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课程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

对接受过学前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起始年级,城市和县城学校一般采用模式2实施双语教育,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可以采用模式1实施双语教育;农村学校可根据双语教师及学生的实际,采用模式1或模式2。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实施双语教育的模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县、市、区作为双语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师资队伍、管理水平、办学条件、社会环境和模式衔接等多面因素与要求,做好双语教学模式的审批工作,切实做到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避免按行政区划“一刀切”。

4.加强少数民族语文教学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文教学工作是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要坚持民汉兼通培养、民汉教学并行并重的原则,加强民族语文课程教学。制定双语班民族语文课程标准,科学设定教学目标,开齐、开足课时,配齐配足师资,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民族语文学习能力的提高。充分发挥评价对提高民族语文教学质量的导向作用,坚持把民族语文作为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的必考科目。高度重视双语教学模式中使用母语授课课程的管理和建设,努力做到母语授课与汉语授课课程“四个一”,即一个制度、一种管理、一样要求、一视同仁,切实提高母语授课课程教学质量。在少数民族学生比较多的汉语授课学校,要进行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实验,探索在汉语授课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实现民汉兼通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积极推进双语教育的同时,在起始年级相应保留以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主进行教学的教学班,供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

三、强化常规管理,规范办学与教学行为,提高双语教育质量

5.严格控制中小学班额。学校开设双语班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班额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小学每班40—45人,初中每班45—50人。 要科学合理设置班数,采取切实措施化解大班额问题,逐步实现按标准班额教学。

6.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等文件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双语教学的课程和课时数。

7.严格实施课程标准。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学科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切实落实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保障学生的学业水平达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8.规范使用课堂教学语言与教材。严格按照双语教育两种模式对教学语言的规定,规范课堂教学语言与教材的使用。凡明确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的课程,应以国家通用语言作为主要授课语言,并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等经国家或自治区审定许可使用的汉文版教材;在学生理解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适当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辅助解释,但课堂上国家通用语言使用比例不低于85%。凡要求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课程,应以相应的少数民族语言作为主要授课语言,并选用新疆教育出版社等经自治区审定许可使用的民文版教材;课堂上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比率不得低于85%。使用模式1授课的班级,汉语课程原则上使用新疆教育出版社《汉语》(双语班使用)教材;使用模式2授课的班级,语文(汉)课程原则上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教材。

9.严格教学常规管理。要建立健全与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教案审批、听课检查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对教学各环节做出量化、规范化的要求。

教师要从规范教学行为入手,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在备课环节,教师要深入钻研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制订教学计划,确定教学的基本内容。要合理运用教材,有效整合教学资源。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差异,科学设计教学方式和方法,把握好教学重点、难点和进度。

在上课环节,教师要以构建和实施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重点,积极探索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充满课堂活力的教学方式。要合理安排教学环节,增强教学内容呈现的逻辑性、教学环节过渡的衔接性、教学语言表达和媒体演示的合理性。要保证适当的课堂教学信息容量、课堂训练内容与强度,提高双语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在作业与辅导环节,教师要针对学生差异,精心选择和设计作业,不得盲目从教辅资料中指定作业和用简单对答案的方法批改作业。要保证适量的课外作业量,并做到及时批改和及时反馈,确保学生课外学习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和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切实做好农村中小学学生课后辅导工作,力争将学生学习困难解决在学校内。

在检测与评价环节,要注意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及时分析测评结果,从中找出教学和学习中的不足,进行讲评和辅导。

四、加强双语教育研究和指导工作,促进双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0.加强双语教育研究工作。积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关注、研究新疆双语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双语教育质量提高的实验研究和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在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要突出双语教育质量相关课题的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双语教育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自治区双语教育研究会和专家委员会作用,整合全区双语教育研究资源,深入开展双语教育研究,为双语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双语教育学术研讨活动,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提供建议。办好《双语教育研究》等期刊,完善双语教育研究成果交流与学习平台。

11.充分发挥教研室作用。加强双语教研队伍的建设。各级教研机构要加强现有教研队伍的培训与提高,增强教研员双语教学指导能力,打造适应自治区双语教育发展的教研队伍。要严格规范教研员的任职资格标准和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优先录用具备双语教学指导能力的教育工作者进入教研队伍。各级教研员要树立为双语教育、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服务的思想,关注双语课堂教学实践,经常深入到中小学开展听课、评课和组织教学研讨活动,帮助双语教师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改进教学策略和方法。自治区、地、县教研员每学期到基层听课、评课等活动的时间分别不得低于40学时、60学时、80学时。

12.加强校本教研工作。要把教学研究和教师素质的提高作为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各项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要深入研究课堂教学,加强对教学设计、课堂组织、课程标准、教科书、课程资源、课程评价的研究。要积极开展教法、学法的研究和实践,充分挖掘传统教学方法的积极因素,借鉴、吸纳和运用现代教学方法理论,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学校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并熟悉课堂教学,努力成为研究提高双语课堂教学质量的引领者和示范者。

13.加强双语课堂教学指导。自治区继续开展中小学双语课堂教学指导活动,组织优秀教师、教研员、专家赴边远地区巡回讲课,培训基层教师。继续开展远程同步示范课活动,利用远程教育手段,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的观摩课和示范课。县、市、区也要有计划地组织双语教学指导活动,给基层教师提供有力帮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五、加快双语教材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14.加强双语教材建设。按照课程标准要求,组织专家自主开发和编译符合中小学双语教育的各类教材,特别是汉语、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教材的研发。要进一步修订现有双语教材,逐步完善从小学到高中的双语教材体系。加大教师学习和运用课程标准、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源的培训力度,使教师尽快熟悉、理解和用好课程标准与教材。

15.大力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实施“新疆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计划”,努力改善双语班信息技术基础条件。加强远程教育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优质教学资源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凡因条件所限未能开齐课程的学校,要依托“班班通”项目,通过远程教育方式,开齐国家课程并达到规定课时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远程教育教室(含光盘播放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的使用效益,保证每套设备每周使用不少于20课时。大力推进光盘教学在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普及。全面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更好地为学校管理和课程教学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服务。采用自主开发、译制、引进以及资源***享等多种途径,加快双语远程教学资源和双语教师远程培训资源的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双语教师课件、课例、软件等大赛活动,在营造远程教育工作浓厚氛围的同时,遴选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广大教师学习和使用。

六、改进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建设适应双语教学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16.拓宽双语教师补充渠道。根据新疆双语教育推进需求,稳步实施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扩大区内外教师支教、大学生实习支教规模,缓解当前基层学校双语教师不足问题。

17.改革师范院校培养模式。师范院校要进一步明确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宗旨,扩大双语教师培养规模。扩大“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计划”,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为边远农村牧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双语教师。要以培养双语教学能力为重点,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满足双语教育需要的教师培养模式。要进一步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课程,完善大学生实习支教制度,增强师范生对双语教学工作的适应能力。积极推行师范院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鼓励少数民族师范生插班学习,加强母语为汉语的师范生少数民族语言课程学习。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管理,将“强化考核”与“过程淘汰”相结合,以评价为导向,促进师范生政治素质、双语水平、专业能力和教学技能全面发展。

18.切实提高双语教师培训质量。根据双语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不断加大双语教师的离职培训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合理规划培训任务,采取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培训,地州普及培训和对口支援省市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开展双语教师培训工作。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培训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和培训质量监控体系。深化培训教学改革,坚持小班教学为主,加大汉语口语训练力度,突出学科教材培训,强化教学实践实习,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完善双语教学校本培训制度,让双语教师在实践中成长。完善评估指标与督查机制,加强对双语教师培训成效的评估与监督。充分调动参训学员学习积极性,建立健全激励参训学员学习积极性的保障制度,并把参训学员的培训效果与其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工资评优奖励挂钩。

19.加强双语教师队伍管理。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专业标准》,促进双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规范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杜绝不符合从教条件的社会人员进入教师队伍。新聘任的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应当达到自治区规定的相应标准。即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汉语课教师为四级乙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小学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同时,本民族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所授学科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授课能力也应当达到相应水平。少数民族教师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的学习,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能力;母语为汉语的双语教师也要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动态管理,建立双语教师实名制信息库,建立双语教师教学能力定期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绩效工资、评优奖励挂钩。加强双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双语骨干教师培养、管理机制。定期组织优秀双语教师评比活动并给予奖励。

七、加强双语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估,促进双语教育科学发展

20.完善少数民族双语班学生考试招生制度。根据双语教育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内初班考试、内高班考试、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校招生考试政策,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考试模式和招生办法,突出双语学习能力和运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查,引导双语教育工作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21.加强双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健全双语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建立覆盖全疆的双语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教育部有关司局的指导下,协调疆内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和质量监测机构,组织好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逐步扩大中小学双语教育质量监测的规模和课程门类。建立双语监测定期报告制度,提出双语教学工作改进意见。

22.完善双语教学评估督导机制。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语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组织中小学双语班开展评估工作。自治区要在学校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定期对中小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双语教学工作评估。通过评估推动学校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教学管理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对于在推进双语教育质量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县、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3.研制和推广语言测试工具。2012年完成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向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的过渡。适时引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其它测试手段,检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效果。研发和推广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检测工具,促进少数民族语言学习水平的提高。

八、建立健全双语教育管理机制,营造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4.加强对双语教育质量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提高本地双语教育质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注重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双语教育质量工作的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肩负起质量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全力抓好教育质量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督导等职能部门作用,健全双语教育质量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双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校长是双语教育质量第一负责人,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切实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

25.创建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教育,持之以恒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教育,坚决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完善德育评估,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新疆地域特色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优势,紧密结合校双语教育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相互欣赏、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的文化理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推进双语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