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的政治权力与法定的政治权力,有和区别
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在我国,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事实的政治权利指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民主权利,由于人民事实上实际享有的权利往往因为许多原因造成与法定的权利不一致,故而有“事实的政治权利”这一说法。法定的政治权利指法律规定的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即指根据宪法 、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比如言论、集会、结社及游行示威、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如有疑问,请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