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易发路段标志

这种警示牌,是为了起到提醒作用。 有的路口牌子直接写:危险!事故多发路段,还加上一张图案。那是因为这个路口或路段,确实是发出过多起交通事故。所以在这种地方立个牌子,来警示经过的车辆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并注意小心慢行,以免再次发生事故。

交通事故现场的标线标志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标线是路面上用彩色标记、标线标记等方式标识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交通区域的标记。交通标志则是通过制作和设置图形、字母、数字、颜色、形状等方式,标识道路交通管理所需要的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路标志等。这些标线标志的设置和制作都是有法律依据和标准的,因此,交通事故现场的标线标志证据可以证明事故发生当时有无违反交通规则、标志标线是否醒目等情况,从而作为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

1、事故多发路段一般是指在较长的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或特征,与其他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路段。其提出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机关相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等。2、事故多发路段认定,由属地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主要依据交通事故诱发因素,如急转弯、陡坡、临崖、傍江等路况较为复杂、视线不良的情况,以及一定时间内平均每10公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等判定。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等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4、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高度注意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提示,在事故多发路段行车,绝不能掉以轻心,因这是由血的教训得出的,必须时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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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凡是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普通国道、城市道路、省道和县乡公路的车行道、人行道等交通区域,应当在路面上用彩色标记、标线标记等方式标识出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交通规则。

《中华人民***和国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交通事故发生,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证据和相关规定,依法认定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