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行政诉讼中适用法律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中,法院适用规范性文件的办法:法院应当以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为依据;但对规章,只是作为参照来适用;并且其中的地方性法规只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