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工作多久有工资

职员上班第一天起就有工资,工资的计算方法有按天算、按月算、按小时算。大部分情形下,按月算的情形比较常见,日工资则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一、职员上班多少天才有工资?

上班入职第一天即开始算工资,按天算。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二条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天

二、工资发放低于最低标准怎么办?

若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职员上班第一天时起,单位就需要向其支付工资。而相关法律规范,直接规定了单位不得无故扣除职员的工资,如果职员发现自己的工资比当初约定的少,且没有合理的扣工资理由,那么职员可以要求单位如约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