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卖地的钱怎么分配

地方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纳入国库监管。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主要是用于重新规划城区的建设以及扶贫特困户,因为卖地的钱属于是国家的,所以政府是不可能私自乱动的,无论是用于修建道路还是用于规划城市发展,政府都会将每一笔钱的去处写的非常清楚,而且政府相关人员在动用每一笔资金之前,都会向上级领导进行申报,得到同意之后才会动用卖地的钱。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程序:

(1)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

(2)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

(4)编制出让文件

(5)发布出让公告;

(6)申请和资格审查

(7)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

(8)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

(9)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

(10)办理土地登记;

(11)资料归档。

法律依据

《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