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小伙在餐馆喝酒后,下水玩憋气溺亡,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法院:4名玩伴及售酒餐馆均被判承担责任。?
1、事件经过:
2018年7月,淮南凤台县, 5名小伙在一餐馆喝酒后到一水域玩憋气游戏,导致了一起悲剧的发生,一小伙掉入深水区溺亡。具体经过是这样的,1个小伙伴邀约4人一起外出玩耍,后一起在凤台县一餐馆吃饭,吃饭期间,喝了不少的啤酒。 饭饱酒足后,该小伙伴提议几人一起到某矿塌陷区水域洗澡醒酒。到达水域后,小伙伴们先后下水一起在靠近岸边浅水区戏水、叙话。之后,该小伙伴提议一起比赛看谁在水下憋气时间长。在第三次比赛过程中,该小伙伴等3人先后将头从水中抬起,受害者一直将头沉入水下持续憋气。在随后的嬉戏过程中,受害者在深水区往下沉。其他小伙伴因怕承担责任,不让报警,也没有呼救。最后,该小伙提议将受害者的物品藏匿,受害者的手机、电瓶车分别被丢弃在两处水塘。10天后,受害者的尸体被警方发现。
2、法院裁定结果:
事发后,遇难小伙的家人将其他4人、售酒餐馆老板以及事发水域责任单位起诉至法院。 2021年2月20日,淮南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这些被告均被判承担相应责任。 该小伙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其他3名玩伴及售酒餐馆均被判承担责任。法院认为,案涉餐馆经营者应当知道上述5人为未成年人而未能适当约束或制止其喝酒(5人喝25瓶啤酒),未尽到酒店服务行业的安全警示义务,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2%赔偿责任。 事发水域责任单位某矿,管控措施存在遗漏和不足之处,应当承担12%赔偿责任。?
3、喝酒的人出现意外,同桌的人要承担责任吗?
对此,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朱觉明律师分以下4种情形予以解读:
第一,聚餐组织者的注意义务强于一般陪酒者;
第二,如有劝酒,那么劝酒者的注意义务强于其他人;
第三,明知对方身体不宜饮酒,比如高血压等,注意义务也高于一般的陪酒者;
第四,如已醉酒或行动不便,送行者注意义务高于同桌其他人。
总之,朋友们在玩耍的时候,一定不要劝酒,出事了,劝酒者跑不了责任。另外就是,一定选择安全的地方玩耍,切忌安全是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