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含义:

指公民个人或家庭依法经核准登记,以个体财产或家庭财产为经营资本,在法定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在我国,个体工商户是作为公民的一种特殊形式存在的。其实际上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仍然是公民(自然人),但此时的公民作为民事主体是以户的特殊形式出现的,法律地位比较特殊。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纳税方法:

个体工商户通常是定额税,不用请人做账,即不管你实际当月的收入支出情况,每个月税金是固定金额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

3.与一般纳税户和小规模纳税户的区别:个体户有可能成为一般纳税人,也有可能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主要取决于经营规模和帐务的完善程度。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属于公司法的范畴。而公司的种类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一般都是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一般人都达不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纳增值税的,税相同税率不同,二者的性质也不同。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为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7月28日发布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从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

《规定》细化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与受理程序,明确要求登记机关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规定》还细化了撤销登记与注销登记的相关情形。《规定》指出: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发给原申请人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关于注销登记,《规定》指出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并发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