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属于政府公***服务吗?
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属于政府公***服务。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从掌握公民信息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筑起。一方面,针对不利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霸王条款,必须该修改的修改,该废除的废除;另一方面,须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出发,加快立法步伐,加大打击力度。只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特别是犯罪成本足够大,才能使心怀叵测者不敢心怀侥幸,以身试法。
具体而言,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重点在于控制“源头”,即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和机构。从政府序列的工商、民政等部门,到企业类的电信运营商、银行、民航、保险、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中介机构、教育辅导机构、酒店等,只要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或个人,都应纳入重点监控和规范整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