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与贴现的区别?
区别:(1)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2)债权的流动性和风险不同;(3)业务资质要求不同。
(1)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保理业务的法律规范:
①《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4年第5号)、《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银协发〔2016〕127号);
②《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商资函〔2012〕919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3〕718号);
③《深圳市外资商业保理试点审批工作暂行细则》(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3〕73号);
④《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前海蛇口自贸区内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等等。
票据贴现业务的法律规范:
①《票据法》、《商业银行法》;
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7〕216号)、《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16〕 第 29 号公告);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32号)等等。
从保理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适用的法律规范可以看出,保理属于创新型业务,商业保理还处在试点阶段,法律规范的层级较低。而票据贴现业务属于传统型金融业务,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票据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法律规范的层级较高。
(2)债权的流动性和风险不同。
保理业务的对象通常是应收账款,保理商对供应商是否拥有追索权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因此,保理的应收债权的流动性较低、风险较大。相应的,保理商从事保理业务时的期望收益率也较高(年化利率约为12%~15%)。
票据贴现业务的对象是应收票据,贴现银行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付款人(承兑银行)拥有付款请求权,并且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对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当事人拥有追索权。因此,用于贴现的应收票据流动性较大、风险较低。相应的,贴现银行从事票据贴现的期望收益率也较低(年化利率约为3%~5%)。
(3)业务资质要求不同
保理业务:商业银行、保理公司均可以经营保理业务。
票据贴现业务:《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7号令)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票据贴现业务认定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并且应当依法予以取缔。现实中对非金融机构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合法性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