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件有哪些

法律事件主要有:

1、人的出生、死亡;

2、自然灾害,如风暴、洪水、地震等。

法律事件是指能导致一定法律后果,而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件,如出生、死亡、风暴、洪水、地震等,这些事件都能在法律上导致一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足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一般地说,法律规范本身不能直接引起具体法律关系的出现,只有当法律规范的假定所规定的情况出现时,才会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通常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法律行为是能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