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受审的主要内容

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因用守护神魔咒驱赶摄魂怪被魔法部以二次违反《未成年巫师条例》起诉。在这场匪夷所思的庭审中,如果不是罗琳对司法制度有着自己独到而魔幻的见解,那么我很好奇魔法部长康奈利·福吉在威森加摩法庭又当法官又当检方算怎么回事?

法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法官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在原告和被告之间扮演公正无私的角色,就像上世纪末轰动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中由于原告是白人,被告是黑人,考虑到绝对的公正,法官请了个日本裔的美国人。而在哈利的庭审上,法官福吉几乎用绝对明显的语言指控被告哈利(被告尚未定罪)触犯法律,并带着谁都看得出来的个人情绪色彩妄图主导整场庭审。福吉作为法官,煽动庭审检方成员的情绪并咆哮法庭,不断打断被告的自我辩护,这种匪夷所思的公然偏袒检方的违法行为是如何被允许出现在神圣的司法庭审之上的?司法正义在巫师的世界就是这样被践踏的么?

这是法官?再混蛋的律师也没这么明目张胆挑衅法律吧?

而且即便是作为检方,福吉的话也非常不专业不严谨。当他说明一个巧合的可能性很微小的时候,等于告诉人们这个巧合是还有可能性的。(检方:部长你真是猪队友)而福吉这种依靠想象断案的行径很容易造成陪审人员的怀疑,即便不想偏袒哈利恐怕也会因为福吉这些言论改变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