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谭谈交通》版权归成都电视台,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
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当中,该法院认为谭谈交通的版权归成都电视台,其实这也不能够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成都电视台仅是该节目的其中一个著作权人而已。按照知识产权法律的角度出发,这并不能够代表谭警官就侵权了,毕竟谭警官也有可能是这个节目的其中一个版权所有人。
一、有法院认定谭谈交通版权归成都电视台
按照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在某家公司接到的判决书当中,该判决书认定其公司所做的一个名场面的视频侵犯了成都游术公司享有的网络信息传播权,其实这也就相当于变相承认了成都广播电视台的版权。按照这个逻辑来看,一般人也都会认为这是谭警官有可能构成侵权,毕竟该节目的著作权人目前还是比较明显的。
其实很多人在网络上都习惯于拿谭警官的肖像权来说事,其实最后如果只能用肖像权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肯定是在著作权人这一块没有办法讲通了,但实际上却不是如此。假如谭谈交通这个作品并不单纯就是一个视听作品,那么成都电视台有可能不是单一的著作权人。
二、从法律角度出发:这并不能代表谭乔侵权
按照目前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来看,如果谭警官所出演的这个节目属于视听作品,就算几方之间没有任何约定,而且目前成都交通局也承认了这个节目的版权归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但是谭警官也是出演节目的重要一人。
在电视和电影之外的其他作品都有可能属于口述作品,像现在许多制作的短视频作品就属于口述作品,按照目前这个节目的爆点来看,其实这个节目的编排以及对话都是由谭警官来完成的,这也就意味着大家是冲着谭警官才让这个节目能够构架起来,像其他一些节目的主持并没有如此效果,这也就意味着按照口述作品的性质来看,假如谭警官和成都电视台并没有进行相应的版权约定,谭警官也是其中的一个着作权人。按照这个逻辑来看,目前成都广播电视台授权游术公司进行所谓的维权活动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这也就意味着由数公司所谓的维权活动,还必须得到谭警官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