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排队有关的法律
游乐园快速通道免排队需要另外收费,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是否合理?游乐园一般情形下属于公***服务,游乐园服务的对象是不特定性,同时,游乐园涉及到公众的生命与财产。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如,私人会所可能有游乐园,单位内的游乐园等,该游乐园不具有公***性,但很难达到人满为患状态。
游乐园提供服务受到公法的限制,即,游乐园能够承载的人数,法律、法规等有可能有强制性的规定。游乐园人满为患可能危及公众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园方单独设置了快速通道,可能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园方单独设置了快速通道事实上是有偿插队,有偿插队势必损害普通游客的利益,违反对公众的承诺,对普通旅客不公平,通常人是不能接受的;单独收费属于收费项目,公***服务需要专门的批准。
像游乐园这种采取格外收费快速通过的免检通道的设计,本身就是一种多收费的做法。至于这种做法对与错,是否违反了价格规定,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去检查。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游乐场所采取两种价格机制,实际上就是一种乱收费多收费。不能将快速通道简单理解为“插队”。而通过设定快速通道提供服务的差异化并没有涉及到对消费者产生人身权利的不平等性,其实只涉及到个人可以处置的财产权利,所以,解决这个看似不平等的待遇问题,只有多挣钱吧!
我们每一个人在接受有偿服务的时候,都希望提供服务方能提供优质的服务,但若享受优质的服务往往以支付一定程度的费用为代价的。此种情况等同于车站、机场、银行等设定的VIP通道,我们可以用各种理由去质疑,例如公平,例如平等,但这种服务的差异化就是一种活生生的存在,往往不以个人喜好为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