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日揭牌成立,根据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和深圳法院队伍建设状况,深圳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司法辅警职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4年2月13日至1997年2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职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79年2月13日至1997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其他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职(含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工作需要,此次招聘人员将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等深圳法院内部进行安排,所有招聘职位工作地点均在深圳市内。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表中明示服从调配。如果不服从调配,资格初审时视为不合格。

2、各招聘职位的招聘名额、具体条件等详见《深圳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各职位的具体招聘名额可以根据报名人员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将电子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szcourt2015@163.com)。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14:30至2015年3月10日17:30。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经报名;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安排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项职位,多填或不填写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安排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费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星期一)9:30-11:30;14:30-17:30。资格初审的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附楼13楼。收到报名确认邮件的报名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接受资格初审,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按时到现场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安排体能测试或面试。

资格初审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需在资格初审时当场签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按要求经有关单位审核盖章。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交原件。除照片外,所有材料均交一份。因资格初审现场条件所限,难以提供上网、复印和打印服务,请报名人员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资格初审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资格初审时不能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未犯罪、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进入下一轮的资格。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审批为准。

司法辅警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当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体能测试及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3月17日进行,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体能测试项目为以下二类课目:耐力类课目1000米(男)、800米(女),力量类课目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体能测试的合格标准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体能测试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体能测试候考点并进行签到。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测试候考点签到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3月18-19日进行,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选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当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并进行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经统计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根据职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初定于2015年3月24日前一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的具体安排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体检人选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报名司法辅警职位的,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要求外,其身体条件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关于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

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如体检不合格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不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六)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招聘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合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网()公示3天。

在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领取报到通知

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相关法院在公示结束后通知领取报到通知,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报到及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持报到通知于指定时间至深圳相关法院报到。用人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的工资报酬按照用人单位相关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基数。

2、招聘咨询电话为0755-83535917、0755-83535553,受理咨询时间:2015年2月13日至3月10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附件:1.深圳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职位表

2.深圳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