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上市合规证明出具的范围

法律分析:合规证明出具的范围: 1.申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申请在新三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3.申请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办理其他证券、期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等业务需要,且能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 5.办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事项的,须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条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