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赌博一定会受到处罚吗

参与赌博不一定会受到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先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犯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