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套房认定标准

深圳首套房认定标准:

1、付全款买过一套房,再次买房申请贷款的,算深圳首套房。

2、付全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卖掉了,通过房屋登记查询系统查询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的算深圳首套房。

3、贷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名下的商业贷款已经结清,再次贷款买房的算深圳首套房。

4、贷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查询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是在银行征信系统能够查询到此前的贷款记录,再次贷款买房算深圳首套房。

5、个人名下有一套房申请商业贷款已还清,但是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并且能够提供住房出售证明,这种情况下再次贷款买房算深圳首套房。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都是商业贷款,并且房贷全部还清且两套房都是出售,并且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购房者再次贷款算深圳首套房。

7、夫妻两人,如果一方婚前有房但是没有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是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深圳首套房。

定义:

个人名下有套房,但贷款已付清,再贷款购房是首套;个人名下有套房,后期卖掉再购房是首套;先用全款买房,再用贷款买房,是首套。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法律依据

《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