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抓人?
公安部门是我国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不论是小时候的记忆还是电视中的剧情场景,都知道警察抓人,给人第一感觉只要是警察就可以随便抓人,有这个权力,其实并还不是这样的,公安机关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是可以抓人的。
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依法可以实施法律措施。具体程序如下: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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