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明 故事

镇赉县劳动监察大队李安明的故事

在人们眼中,他是一个心系百姓、待人热情的好人,无论是遇到劳动纠纷还是务工人员辛苦干活却拿不到工资,他都能帮助解决。朴实、温和、努力、肯干,这是镇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李安明给人留下的印象。

李安明1987年在镇赉县劳动局参加工作,1995年被分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从那天起,他就爱上了这份工作。“经常跟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打交道,能帮他们解决难题,我感觉很欣慰。”这是李安明多年来最深切的感受。

在广大劳动者心目中,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他们劳动权益的“保护神”,李安明也深知自己责任重大,在工作中从来不敢懈怠,并且尽心尽力去完成自己接手的每一起案件。多年来,李安明努力做到严格执法,不断完善监察大队工作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实现从“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转变。面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制度和政务公开承诺制,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从未出现过“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也从未发生过因劳动保障问题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石胜杰是镇赉县人,2013年夏天,通过他人介绍和朋友一起去工地打工,用工结束后,老板欠了他们每人8000多元工钱,屡次讨要无果,情急之下,石胜杰找到了劳动监察大队。李安明接待了他们,并详细询问了具体情况。让石胜杰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要了好久都没有要到的工钱,李安明却在三天的时间内就全部追回。“神速”的办案效率,让石胜杰他们惊喜不已。

近几年,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让更多农民工在务工时多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李安明时常利用休息时间与同事来到各大工地为农民工做政策宣传讲解。每年都要对劳动保障法规、条例等进行宣传,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为农民工争取合法合理待遇。

为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参加工伤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行为的发生,镇赉县人社局在全省率先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在城建部门办理中标手续的施工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做了具体要求,告之在缴纳工资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费。至今,该县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工伤保险缴费都在90%以上。

李安明热爱自己的工作,干起活来不分白天黑夜,不分节假日。2010年7月的一天,他带领大队工作人员去乡下某砖厂工地检查时,由于天气炎热中暑晕倒,大家劝他去医院治疗,他说什么也不肯,回到家里打了两个吊瓶,第二天又继续工作。他对工作的付出无怨无悔,却也因对妻子和孩子的关心太少而深感内疚,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都由妻子照料,就连孩子上大学他都没有去送。

做劳动监察工作除了操心和辛苦,最考验人的是接待投诉。有些工人因为长时间要不回来钱,既担心又焦虑,在投诉过程中心情极不稳定,经常吵吵闹闹。为做好投诉者思想稳定工作,凡是前来咨询和投诉的,李安明总是笑脸相迎,倒上一杯热水,耐心解答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主动与投诉者促膝谈心,交知心朋友,倾尽全力为其排忧解难。他还要求身边的每一位同事,在与服务对象交谈时一定要态度和蔼、热情周到。投诉者经常深受感动,有人说,来到监察大队,紧张的心情被热情缓解,苦闷的心灵被爱心包容,情绪也稳定了。

一句温馨的话语暖人心,一杯清香的茶水解民意,李安明用诚心赢得了民心。他的举动也感染着监察大队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在他的带动下,监察大队成绩斐然,整体形象不断提升,得到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好评。2006年以来,劳动监察大队***查处企业违规案件56起,受理并办结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206起,涉及人数2246人,工资金额1348万元。近几年,他们***收到服务对象感谢锦旗12面,还获得了多项荣誉。对此,李安明谦逊地说:“这些成绩既是肯定,也是激励和鞭策。我们还要继续努力,为咱农民工兄弟们多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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