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摩托车上高速规定

河南摩托车上高速规定为: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对于摩托车能否驶上高速公路,要看高速公路有没有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的交通标志。交通信号是关于道路通行条件的指示,国家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不论是高速公路还是城市道路,是否具备通行条件,能不能通行,怎么通行,都要看交通信号的指示,如果一条高速公路设置有禁止摩托车行驶标志,那摩托车驾驶者就要遵循,不能驶入高速。

高速公路属于收费公路,按照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可见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可以依法根据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路网结构、交通状况自行设置交通标志、标线。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是有法律依据的。

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对高速公路设置交通标志是否合理进行监管,如果一条高速公路设置禁止摩托车行驶的标志没有被交通主管部门认定为设置不合理,摩托车驾驶者应当要遵循交通标志的指示,不得进入高速行驶。道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关于摩托车在高速行驶的要求,并不能理解为摩托车在任何高速上都可以行驶。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三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