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理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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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环境污染的问题大致可以归为废物、空气、污水、噪音及光害五类。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香港政府于1970年代开始重视有关问题。环保处于1981年成立,至1986年升格为署级部门(即今日环保署),负责统筹政府环保政策及执行事宜,并就各项计划提供科学意见。另外,香港也根据《基本法》以“中国香港”身份加入了多个国际环保条约、条约,当中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议定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

2006年,香港每日产生的都市固体废物约1.65万公吨,而仅得四成送往回收再造,其余则运往堆填区处理,堆填区会在可数之年溢满。政府近年开始探讨利用新式焚化炉解决废物问题,惟缺点是成本高昂。

香港的空气污染问题尤其为人诟病,根据2006年8月号《美国商会月刊》刊登商会调查显示,超过五成受访者认识因自然环境素质欠佳而拒绝来港的专才。而香港92%的二氧化硫、49%的氮氧化物、51%的可吸入悬浮粒子源自两间本地发电厂──中华电力及香港电灯,政府因此于2005年为电力公司设定排放上限。另一方面,政府于2006年7月展开“蓝天行动”计划,集中向市民宣传减低空气污染策略。香港也设有一套空气污染指数系统,每日为市民报道及预报空气质素。

污水方面,香港每日制造约220万立方米污水,人类、工业和禽畜饲养场是污水主要来源。香港目前有五个污水处理厂,当中沙田污水处理厂为香港目前最大规模之二级污水处理厂。而于噪音方面,则主要受到建筑工程、飞机、道路交通和铁路等影响。

虽然维多利亚港夜景有世界三大夜景之一的美誉,但这也反映香港受到光害的影响。在旺角、尖沙咀等商业区,商店于晚上休业后仍然长期亮着广告牌射灯,造成光害。这不但浪费电力,也影响附近居民的睡眠,市区也几乎不再能够观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