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
消毒剂(器械)进货索证检查验收制度
采购消毒剂(器械)应该遵守以下制度:
(1).对采购、预防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或完善并执行消毒产品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采购人员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产品备案凭证,及时索要购进批次或半年内的生产地市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及时索取有效的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证件。
(3). 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4). 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5)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6). 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7).卫生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按采购情况应加强监督,严格执行采购索证、入库检查验收、出库和使用检查制度,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杜绝不合格消毒产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