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人必须是村集体成员。

扩展资料: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具体程序:

1、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原宅基地使用证、相关产权证明到当地国土部门申请,经勘察核实后,土地管理部门会为继承人颁发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2、继承后能否翻建住房,要看当地村镇制定的住房建设规划。继承人盖房时要先向当地村镇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建房要求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一、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