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英雄主义对完善法律法规的作用

个人英雄主义与完善法律法规是相对矛盾与统一的,因为个人英雄主义与法律,法规有紧张关系. 个人英雄主义是指不突出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而强调个人力量而去完成某种社会任务的英雄主义思想和行为。与“革命英雄主义”相对。它以个人主义为原则,强调个人在社会生活和历史活动中的作用,将“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置于次要地位。而法律,法规是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权利义务的载体.

“个人英雄主义”是客观的,是“人”本性中与生俱来的。其主要特点有渴望自己能力得到别人认同,渴望自己受到关注,好张扬个性,以我为中心。个人英雄主义和团队精神的矛盾,其实就是人本性和人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个人英雄主义在工作中往往表现为个性的张显,更包含有创造性的工作,以及企业员工勇于面对压力和敢于承担责任的勇气。个人能力的最大发挥,是个人英雄主义的最好体现。个人英雄主义的这些特点对完善法律法规有独特的作用,因为法律有滞后性,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物质的产物,具有历史性,但具有很多法律漏洞,需要个人英雄主义去推动法律的完善,从历史上看很多次重大的社会变革都与重要人物的推动是分不开的,很多法律的完善也与英雄息息相关.

我们认识个人英雄主义的作用的同时,一定注意其中的限度,千万不能忘记了法律的本来性质.不能让法律体现个别人的愿望,法律应该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国家建设保驾护航,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