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 )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未经批准不得占用。违反规定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家规定自行划定并公告,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陡坡地的坡度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但普遍为25度以上。禁止开垦的陡坡地包括山地、丘陵等地形地貌,因其生态环境脆弱,易发生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功能,也是防止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反禁止开垦陡坡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据不同情况进行行政处罚,一般包括责令停止非法行为、恢复原状和处罚款等。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加强监管和巡查力度,保障陡坡地的生态环境不受侵害。
为什么要禁止开垦陡坡地?禁止开垦陡坡地主要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止自然灾害。陡坡地地势陡峭、容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同时也是一些特有植物和动物的栖息地。而开垦陡坡地不仅会破坏生态平衡,还容易引发水土流失、沙漠化等环境问题,对于长远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会产生负面影响。
禁止开垦的陡坡地是一项重要的生态保护措施,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整治和监管力度,保障禁止开垦陡坡地政策的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家规定自行划定并公告,未经批准,不得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