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020

您好: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管理体制、国有资产收益和处分法律制度、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法律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制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法律制度、国有资产评估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统计法律制度、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法律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指的是《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由中国国务院于1991年11月16日进行发布,于2020年11月29日进行修订的行政法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是否需要进行国有资产评估行为进行了界定,目的是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以及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设有六个章节,分别为:总则、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法律责任、附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财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法律依据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等项工作,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对纳入政策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负责闲置资产的调剂,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八条 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实行有偿服务。资产评估收费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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