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票据特点

法律分析

商业票据的基本特征是:(1)确立商业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商业票据一经生效,商业活动中的债权人 和债务人 就成为受商业票据内容约束的票据关系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确定。 (2)商业票据是一种有价票证,以一定的货币金额表现其价值。这种价值在票据的有效期内一直存在,并且可以随票据持有人的变更而转让。(3)商业票据具有法定的式样和内容。除了在制做技术上规范外,其票面所载内容必须合乎法律要求,一般必须载明票据种类名称、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支付日期、发票人签字等各项内容。(4)商业票据的有效性与商业活动的内容和取得票据的过程无关,是一种无因票证。商业票据只载明付款人、收款人、付款日期和金额等抽象的票据要素内容,只要票据是真实的,付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5)商业票据是可以转让流通的。商业票据有确切的偿还期限,在偿还期到达时,债务人支付票款,持票人则将票据交还债务人,票据关系随债权债务关系的终结而消失。但在偿还期到达之前的票据有效期内,票据的持票人是可以变更的,这种变更引起了票据的转让和流通,也使资金融通有了更灵活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