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名人效应”牵扯中信证券,千万执行标的背后“耍流氓”?

近日因新增一条执行标的为1016.2万元的被执行记录,罗永浩再成被执行人,引发舆论热议。

罗永浩自爆被逼签“流氓协议”

4月15日10:28,锤子 科技 创始人罗永浩发微博称即将发生一起锤子 科技 相关的法院强制执行,讲述还债心路历程,炮轰某投资机构逼迫其签署强制回购股份协议。指出该投资机构“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乘人之危”,表示“在后续还款时会公布该机构的名称,也公布这个流氓事件的具体负责人及执行人的姓名和头像”,提醒“后来的创业者注意躲开这种手段流氓的恶劣投资者”。

中信证券被牵扯入事件

有媒体表示,本次罗永浩所曝光公司为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金石灏汭投资由中信证券100%控股。一时间,中信证券被牵扯入事件,被罗永浩冠以恶劣投资者之名的消息快速散发。

4月15日10:28分,罗永浩发声,陈述遇到恶劣投资人强迫签署流氓协议强制回购股份的问题,强调自己不会赖账,文章后三分之一内容称自己再次被限制消费,有房车使用需求,故顺带进行房车招商。并#罗永浩被逼签流氓协议#、#罗永浩脑回路清奇招商#、#罗永浩无敌正能量还债#、#打不垮也飞不起来的北方小强罗永浩# 四个微博话题,称“读完长微博,下面的热搜标题,你看好哪一个?”后续不断更新几个话题的热度情况。此外,事件相关发文还附带转发抽奖活动。

4月19日,法院发文公布“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与罗永浩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的案件”,被执行人为罗永浩,执行标的为1458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月20日1:22分,罗永浩转发这一事件的话题#罗永浩被股东申请执行#,并称“感谢大家关心,我只是被人合法地耍流氓讹了2000多万人民币而已。”

4月26日,微博账号@上汽大通MAXUS 于8:50发布微博,宣布罗永浩成为其房车代言人,并兴起话题#上汽大通陪伴老罗征途#。

4月26日12:54分,罗永浩于发文宣传,并提出两个新话题#上汽大通MAXUS房车,陪伴罗永浩“真还传”征途#、 #千金一诺,遵守契约精神;风雨兼程,传递正道之光# 。

值得关注的是,该事件发展过程中,罗永浩全程未提及“中信证券”和旗下“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牵涉其中是由媒体爆料。

2、舆情走势

从舆情走势来看,4月15日罗永浩发文当日舆情爆发,当天信息量总计2,981篇次,资讯平台、社交媒体发文及社交媒体的评论数皆达到峰值。

而后热度逐步衰减,在经历17、18日周末后,19日再度小幅回升。

4月20日,罗永浩再次发文主动回应19日法院判决其资产冻结,限高消费的事宜。当天热度较前一日小幅回升,而后21日事件有较大推热,资讯平台发文量再度提升,社交媒体平台虽发文较少,但网民参与评论有极大量的攀升。

而后数日舆情急速放缓。4月26日,罗永浩与上汽大通MAXUS虽发文宣布房车代言人事宜,但热度回复明显不足,此后舆情再无起伏。事件基本完结。

3、中信证券受波及情况

4月份,中信证券整体敏感信息量约36,846篇次,负面率约9%。主要负面事件为4月6日左右爆出证监会违规处罚信息,及4月11日爆出的信用减值事件。罗永浩事件并未使中信证券的舆情有太大波动,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罗永浩本人尚未明确指出中信证券;

2)中信证券本身深涉金融舆情市场,被各类金融市场信息及股市信息提及较多,本身舆情体量极大,在罗永浩事件真正上升为重大 社会 舆情事件之前,可能不会对中信证券的舆情态势造成较强冲击;

3)虽然舆论观点有争议使事件的发酵量有所增加,但可见多个媒体或专家发言反对罗永浩单方面指责,事件尚无定论,难以吸引顶级央媒的发声为事件定性定调。

罗永浩发声后,舆论焦点争议聚集在两个问题, 一是罗永浩所涉强制回购协议是否真是“流氓协议”;二是罗永浩的招商行动

又如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发文《罗永浩自曝被逼签“流氓协议”,是他输不起还是投资人不道德,律师解读》援引了部分律师解读:“在股权投融资这种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初期阶段提出的条件属于商业博弈,不能说是耍流氓或者不道德,即便要求公司和创始人回购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协议签订后,已经到了进入合同的阶段,如果真像罗永浩所说的那样,投资人是通过不配合签字等行为提出强制股权回购的要求,在商业道德上是有问题的。”

@薛塬的投资课:资本市场相信眼泪?虽然我很佩服老罗的为人。

@红旗飙:投资企业是双向选择。创业者应提防流氓股东,同样,股东也会提防流氓创业者。小心我曝光你,这事儿也挺流氓的。这年头儿欠钱的是大爷。各位投资人怎么看这一出呢?还投给他不?

@孟耀华:资本讲道义,说法很有趣,万物皆嫁衣,聚财是第一。

如网易号 财经 专栏作家向小田发文《资本无情不代表可以不讲道德,从罗永浩被迫签“流氓协议”谈起》,文中称“在企业次轮融资急需资金的时候,以不提供签字页威胁,实际上就是不顾全体股东的利益,甚至不顾企业员工、供应商、合作方、金融机构的利益,肆意践踏彼此合作之间的信任。”

又如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管清友的发文《声援罗永浩:被逼签“对赌协议”不合情不合理》,认为投资方做法偏离人心:“所以风险投资,盈和亏都是常事,而不是完全将风险转嫁给创始人。如果是这样,这门生意基本上就是稳赚不赔,甚至比放贷更可怕一件事,公司上市了可以赚很多倍,公司经营不下去了还能拿回本金和利息。我们常说,资本是逐利的,但天底下确实很少见这样的“好事”?而锤子 科技 的这个投资人也是锤子 科技 本身也是股东之一,和罗永浩都应该为公司的“生死”和盈亏负责。资本本身是偏中性的,背后终归逃不过人心。”同时称“在新一轮资金进来时,以签署回购协议作为条件,才签字让新资金进来,这是鲜有的。”

l 就事言事声称回购协议不合理,应回避流氓投资者

@King Trulli:补签上一轮的回购协议,这种行为可不普遍。

@鹤舞飞扬64723:这样的公司曝光呗,让别的公司警示。

@范子前:他要是体面咱就让他体面,他要是不体面咱就帮他体面。

@不知道去哪的路由器:提醒创业者者避开这种流氓手段。

l 疑似罗永浩粉丝行为

@鱼儿肥肥小飞:对比下周回国,罗老师值得尊重的。

@阿车_MRXSherlock:@罗永浩 龙哥,我也来给你加个话题[哈哈][哈哈]#罗永浩提醒创业者要万分警惕的流氓投资人#。

3、网民反对发声

@一气化九百:说明这家投资者很有预见性,早就看出锤子干不下去了,事情也是,拿了融资不还是赔光了?

@蚁鹅:明明双方观点都已经陈述,投资方就算不是绝对占理,但也没有任何不合理的确凿证据,所以为什么后边提醒创业者擦亮眼睛,却不提醒投资人擦亮眼睛?这是在暗示后者有错的可能性更大嘛?

@郭少军律师:自己签署的,就不要说是流氓协议,这个时候,需要的是担当,如果当时没看清楚条款还情有可原,都明白签署以后得后果,在这么说就不合适了。

二、罗永浩招商行为

@青丨雷:倒数第二句话还不忘营销长期合作伙伴,厉害了,点这个得点赞。

@毒舌数码: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最后的房车招商绝了。

@朱亨亨2020:老罗故意炒起舆论的,不想花钱买房车,想别人送一辆,还顺带收点钱,带货尝到甜头了。

@上官翼空:《真还传》续集《飞驰在路上》。

@小厉害Kimi:大通反应很快嘛,房车看着不错,可以试驾吗?

@Prince---Q:你们可真会啊,老罗可是自带流量的人,祝合作愉快。

罗永浩指责中信证券“流氓协议”事件的直接相关群体就是创业人群,创业人群聚合较多的资讯平台无疑对潜在创业者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关注主打创业创新领域的虎嗅网和36氪、创业邦等平台,发现这些平台发文以中性为主要论调,以罗永浩本人作为主要焦点,少数文则以投资公司为分析要点。网民观点多为支持罗永浩,少数为中性发声。

l 虎嗅网《罗永浩拒绝当老赖》

该文由虎嗅网原创,文章简单介绍了债务纠纷的由来,并转载了罗永浩微博全文发布观点称“现在看来,创业者在极端环境下,反而更容易被某些投资者“乘人之危”。”

网民观点普遍以支持罗永浩为主,如“这个声明真是霸气!” “给老罗点个赞,给契约精神点赞,给所有不想做老赖的点个赞!”也有观点对罗永浩的声明秉持中性态度,“公开,一面之词不可信。” “也没必要这么理直气壮的了,毕竟一切麻烦的根源还是锤子倒闭了。”有少量观点反对罗永浩,如“股东签不签字是他自己的权利,少来多数人裹挟少数人那一套。人家当时肯跟你妥协算是救你于水火了,你没有偿债能力的情况下人家肯将债务打个折扣那是在割肉,你当时没有及时将口头承诺落实到纸面,现在你有偿债能力了,还是想按照打折的债务金额来还钱,换谁谁愿意。老赖就不要洗了好么?”

l 36氪《因为1000万债务,又不能坐飞机了,罗永浩长文怒斥:遭遇了"流氓投资者"》

该文章转载自微信“每日经济新闻”,文章主要以罗永浩自身为主,大段转载介绍了罗永浩的发文,被执行情况,限高消费情况,过往还债情况及未来工作计划。

网民观点主要以支持罗永浩为主,也有观点称债务纠纷对债方有利:“本来老老实实的还债挺好的,结果债方闹这么一出,刺激老罗,可能也加快了还款速度(副作用就是债方被曝光,从此背上了骂名…...)”

l 36氪《惹怒老罗的投资机构是谁?》

该文章转载自微信“商业人物”,文章有较强的支持罗永浩倾向,称“它合法,但在创业者罗永浩眼里,却是非常的流氓。风投的意思,就是风险投资,正常的风投模式是,投100个公司,有2家公司成为独角兽或者上市,机构便能退出,获得极其高倍的回报,投资的另外98家公司即便死掉,钱都打了水漂,那也是没有问题的。但罗永浩面对的这家投资机构,其实已经不是风投的概念,换句话说,罗永浩签订回购协议后,如果锤科越来越好,投资机构能挣钱,那锤子破产了,罗永浩还得砸锅卖铁去还钱。这就像超低风险的银行理财——将风投本身自带的风险性转嫁给创业者,以做到旱涝保收。即便它是经过双方签字,合乎法律,但也是利用了罗永浩拯救公司的诚意,是被逼,是要挟。罗永浩能不愤怒?”最后称其他媒体曝光了该投资公司为中信证券100%控股的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文章可见4条网友评论,一是称会避开该公司;二是“吃瓜”性观点称罗永浩的新闻应放在 娱乐 版块;三是称罗永浩的行为有些“孩子气”;四是称法治 社会 就需要遵从法治。

l 36氪《罗永浩怒撕中信证券“耍流氓”,金石投资跌落神坛》

该文章转载自微信“独角金融”,文章开篇就将中信证券拉入事件中心,称“如今杠上了券商一哥,不知是否会有所影响。而中信证券曾经高光的直投业务也再次引发关注。”随后介绍了罗永浩发文情况,之后大篇幅介绍中信证券及金石投资情况,并称“中信证券直投业务面临挑战”、“有关金石投资自身风险49条,涉及该企业被起诉的立案信息3条,其中1 条立案时间为今年1月份”。最后分析回购协议情况,援引大量法律专业人士采访,多数观点不支持罗永浩“流氓协议”的说法。

l 创业邦《罗永浩,徘徊在“还钱”与“限高”之间!》

文章转载自侃见 财经 ,以视频内容介绍事件、罗永浩个人情况和锤子手机及手机市场情况,并表达观点“不逃避债务是成年人最大的体面,从锤子手机失败之后再到成为抖音带货一哥,一年多的时间里创造了30亿的销售额,已经算是非常成功了,我相信再给罗永浩一点时间,他一定能在这个行业做出更多的成绩。罗永浩的例子也给我们两个启发,第一,趁着年轻多折腾;第二一定要找到合适自己的职业。只有对自己喜欢的职业和行业,我们才更容易做出成绩,也希望外界能多给罗永浩一些时间,毕竟真心还债的人,并没有那么多。”该文未见网友评论。

从4月15日罗永浩发文,历经约12日房车招商完成舆情才有所平息。但事件远为就此结束。罗永浩也表示后续将公布投资公司和涉事人,如果罗永浩完成此举,则必再起舆情风波,且舆论中心将直指涉事公司金石投资及母公司中信证券。同时考虑到罗永浩的名人效应,将对事件造成两方面影响,一是名人崇拜带来的舆论倾向,作为“初代网红”的罗永浩,本身具有高流量的特点和高质量内容产出的能力,随着其可能完成还债和后续的商业发展,其粉丝流量池逐步扩充,单以其名人崇拜效应即可将本次事件的主流舆论观点定性定调,届时中信证券大概率将是声誉受损一方;二是后续的媒体发声和网民发声可能具备自发性、反复性,随往后的各类事件反复提及此事,对中信证券而言将会是“鞭尸”式的声誉影响。事件发酵10余日,中信证券一方尚无回应表态,同时在事件爆发初期有媒体称致电中信证券咨询此事,得到的回复是“尚不清楚此事,待核实后将以官方公告为准”。

罗永浩于4月15日10:28发布原始微博,文中称因限制高消费故要招商房车品牌,后@上汽大通MAXUS于12:07发文邀请罗永浩谈合作,罗永浩则与13:54回复。后续又有如@上汽红岩的房车品牌公开发文联系罗永浩谈合作。最终在4月26日上汽大通MAXUS官宣罗永浩成为其房车代言人。为此有大量媒体发声质疑罗永浩目的不纯,应对名誉危机时,博眼球以追求招商的实际利益。

从话题来看,罗永浩在初次发文建立的话题中,有两大话题#罗永浩被逼签流氓协议#、#罗永浩脑回路清奇招商#皆阅读量破6亿,而上汽大通与罗永浩达成合作之后,微博话题#上汽大通陪伴老罗征途#的阅读量约2500万,虽然热度已经较高,但相比两个高热话题还是有20余倍的量纲差距。究其原因:1)罗永浩事件的原始两大话题,是借助罗永浩明星效应和持续运营达成的“网民吃瓜”性热点话题,而上汽的话题是相对纯粹的商业行为,在微博领域“吃瓜”属性明显不足;2)从15日事发到26日正式确定,历时12日,期间虽有一定持续运营,但事发七日之后,自22日期舆论热度明显衰减,至26日事件已逐渐被其他 社会 热点事件掩盖;3)历时过久还对舆论情绪有所影响,有大量观点指出罗永浩是纯粹的炒作招商行为。

但是,无论此次房车招商公关的效果是否符合广告主预期,罗永浩此次借“流氓协议”的争议发文、后续持续发声、最终完成招商并宣传的行为,再次登入热搜,相关话题合计获得超10亿的阅读量,并展示出一个敢开骂、能担责、创意多的形象,确实如微博话题所称“脑回路清奇”。所涉中信证券可能只是其公关过程中的一个舆论引爆点,舆论观点的复杂性和对立性为事件的发酵助推,最终完成其招商、引流的商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