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对单位的影响
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有下列影响:
1、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造成残疾的,还需要支付其他费用;
2、单位每年会有工伤的名额限制,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制,单位需要按规定进行调整。
工伤认定的条件如下:
1、工作时间要素: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要素: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要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要素: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综上所述,报工伤对用人单位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是否为工伤以及是否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职工申请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且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享受的工伤赔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