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哪一年实施的

公摊面积具体哪一年实施的1995年12月1日我国实施关于公摊面积的规定。公摊面积是指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房屋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设备间、保安室、变电室、过道走廊、公***门厅、垃圾道、***用墙体,另外还包括整幢服务公***用房和管理用房,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都不计入***有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